换届选举
致外出选民的一封信

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中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我区选举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17年10月18日。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区换届选举工作,自8月25日开始进入选民登记阶段,9月20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为了保证您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请接到此信后于9月6日以前,将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告诉我们。如果您仍回原户口所在地选区参加选举,我们依法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并请您于10月18日回您户口所在地选区参加投票选举;如届时您本人不能回来参加投票选举,请于10月6日前将您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的委托书转交给我们。如果您希望在现居住地或现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我们将给您寄去选民资格证明。如果您接到此信后不能按时告诉我们您参加何地选举的意向,我们将按规定暂不将您列入选民名单。对您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谨表谢意!

大连市中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