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
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

各位选民,你们好!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7月1日至12月10日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顺利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17年10月18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因此,在2017年9月20日之前,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每位选民要将素质高、履行代表职责能力强、能够体现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人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自己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参加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中山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大连市中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