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二十一次会议

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区人大街工委工作会议于2016年3月23-24日举行,区委书记郝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笑,各位副主任、委员,区政府副区长岳君年、区法院院长刘长财、区检察院检察长姜洪星,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颙主持。

会议听取各街工委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中山区政府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传达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

一、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出发,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助推“两建”发展战略实施和品质立市先行区建设。会议认为,工作要点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覆盖面广,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思路。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中山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

二、听取《中山区政府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3月16日,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这个报告,认为区政府能够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认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建议。根据主任会议意见,本次会议不再对这个报告进行审议。

三、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

于笑主任围绕《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和市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及新修改的《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进行了解读,从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强化人大对行政、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和履职监督,加强自身建设,近年来基层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等5个方面,重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传达,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最后,郝明书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一府两院”和各人大街工委要深刻领会会议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同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统思想,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人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目标明确,要求具体,各人大街工委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三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重视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各街道党工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人大街工委要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等活动,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会议决定将郝明书记、于笑主任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相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