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二十二次会议

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举行,主任于笑,副主任付颙、常强、董曙勤、孙惠民、王猛和委员王宏茂、王晶、牛金华、包春艳、边立红、毕艳波、刘觉民、刘锡德、杜峻岐、李东军、李兆明、李静、杨艳、陈乐德、周树贵、孟泓禄、顾宏共23人出席会议(委员杨立斌、陶乃钧因事请假缺席)。区政府区长张淑华、区法院院长刘长财、区检察院检察长姜洪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柳丽芳,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惠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365betvip关于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询问方案(草案)》;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一、听取和审议《365betvip关于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询问方案(草案)》

会议指出,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至11月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分为准备、调查研究、确定题库、专题询问、跟踪检查五个阶段。会议要求,专题询问工作组要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区委报告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询问中的重要情况和专题询问结果;坚持依法询问,严格按照《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坚持注重实效,深入调查研究,抓住主要工作,找准询问问题;坚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专题询问方案,遵守工作纪律,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专题询问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专题询问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听取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题询问工作扎实开展,进而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听取了刘淑霞、黄启成两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两位代表均顺利通过了以投票方式进行的满意度测评。

三、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票决,决定任命郭云峰为中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红梅为中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锻炼,时间2年,任职至挂职期满);任命陆绍宇、刘一瑶、张加兴、张亚丽、岳静、金晶、朱莉、张磊磊、张弘等9人为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迟磊中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郑晓洁、高强滨、孙永刚、贵珉等4人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枢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于本次会议首次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郭云峰、王红梅向宪法郑重宣誓,标志着向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区正式实施。根据《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有关规定,区人民法院要于近日自行组织新任命的审判员进行宪法宣誓,并及时将宣誓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要求,人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牢记向国家、向人民、向社会作出的庄重承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新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区人大常委会要以本次宣誓仪式为契机,带头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分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