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
第二十五次会议

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9日举行,副主任常强、董曙勤、孙惠民和委员王宏茂、牛金华、包春艳、边立红、毕艳波、刘觉民、刘锡德、杜峻岐、李兆明、李静、杨艳、陈乐德、周树贵、孟泓禄、顾宏共18人出席会议(主任于笑,副主任王猛,委员王晶、李东军、杨立斌、陶乃钧因病、因事请假缺席)。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曲寿巍,区法院院长刘长财、区检察院检察长姜洪星,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强主持。

会议审查和批准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书面报告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社区建设所提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区政府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

一、审查和批准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大连市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中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根据监督法和《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附件1),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二、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该报告以书面形式发给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工委所作的情况说明,讨论通过了这个报告。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会上不再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社区建设所提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关于社区建设所提的意见建议,通过推广社区建设品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居站分离,强化自治功能;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居民需求;调动社会力量,共建社区治理;设定发展目标,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形成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智慧模式,推动了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对社区建设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票15票,基本满意票3票。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再接再厉,继续落实好中山区社区建设规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1+7”理论体系,用创新的思维、务实的理念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实践,全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审议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安全意识,整改成效较为显著。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票15票,基本满意票3票。会议要求区政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防范到位、执法到位,继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公安派出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附件2),连同执法检查报告(附件3)一并印发中山公安分局其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中山公安分局要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后,适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

会议决定,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召开,会期两天半。会议要求,会议筹备工作要本着民主、团结、求实、节俭、效能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要求,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沉痛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依法有序,科学安排,厉行节约,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附件:1.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

  2.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公安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3.关于中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附件1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6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11月29日,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审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常委会认为,区政府在预算执行和调整过程中,能够有效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意见和决议,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受“营改增”税制改革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影响,只对部分税种收入进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不做调整,保持161,000万元不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因素影响,预算支出调减13,000万元,由原来的225,000万元调整为212,000万元。14个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等10个科目减少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3个科目小幅调增;预备费3,0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生相应支出,本次全部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面,年初预算调入11,1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预算收支缺口,本次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略有节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对年初预算不进行调整。

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学把握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全年任务完成;要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要按照《预算法》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抓紧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附件2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公安派出所《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法工委《关于中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中山区各公安派出所在中山公安分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将学习培训与宣传教育结合,努力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全民法制意识;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全力维护治安稳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规范与监督并重,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能力,树立了公安队伍新形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中山公安分局在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力度。要把重点放在辖区单位和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上,充分利用社区各种宣传阵地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盲点和死角。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社区、辖区单位和群众的广泛联系。针对许多群众不认识本辖区片警,叫不出社区片警的名字的现状,建议公安分局加强对社区民警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减少人员更替,尽量保持社区民警的稳定。

三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建议公安分局对全区的技防设备和各派出所的办案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分批加以解决。

四是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和控制。建议中山公安分局对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问题建立常态化的普查、巡查、检查和监督管理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尽最大努力消除这一治安隐患。

五是要高度重视并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面对涉毒案件的多发高发态势,要对涉毒犯罪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采取强势手段,增强打击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努力铲除这一严重危害社会的毒瘤。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的提高。要发挥老同志以老带新的作用,要有意识地积极培养新生力量,让年轻同志尽快成长成熟。要在高级执法资格人员上实现零的突破,要进一步扩大中级资格人员的比例,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使基层派出所人员素质有新的提升。

附件3

关于中山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公安派出所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6年11月29日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于4月至10月,依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公安派出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辖区13个公安派出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辖区派出所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治安法管理处罚法》的贯彻执行,增强广大公安干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平安中山、法治中山、和谐中山建设,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此次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专委会全体成员担任。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工委主任孟泓禄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执法检查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人大各街工委组织本街工委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具体实施。

在准备阶段,区人大法工委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公安派出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区人大法工委召开对公安派出所执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动员部署会,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工作。中山公安分局、各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分别对被检查单位的干警和辖区内人大代表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并按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内容、步骤及工作方法,认真做好了执法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执法检查阶段,区人大法工委组织由区人大法工委委员和各街道人大副主任参加的会议,专题听取中山公安分局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报告。各检查组通过召开辖区企事业单位座谈会、辖区居民座谈会、被检查派出所干警座谈会,了解派出所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调研,了解民意,对派出所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在检查过程中,中山公安分局高度重视, 把接受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公安派出所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参加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大代表积极参加检查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代表的职责。执法检查做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区参与检查总人数533人次,发放各类调查问卷700份,走访企业1650家,走访居民6590人,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和召开座谈会总次数193次。

在总结整改阶段,区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各人大街工委的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将检查出的问题汇总反馈给了中山公安分局。

二、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的明显成效

在检查中,代表们普遍感到,近年来,中山区各公安派出所在中山公安分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将学习培训与宣传教育结合,努力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全民法制意识;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全力维护治安稳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规范与监督并重,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高了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能力,树立了公安队伍新形象,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持续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工作。从2013年至2016年8月,各派出所采取多种方式,共开展各类宣传463次,受众115410人次。

(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民警执法行为得到了规范,办案民警基本做到“四个能够”,即:能够熟知常用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够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够按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够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用语不规范。从执法检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三)执法效果明显增强。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稳定大局,及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及时查处各种治安案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治安隐患,全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群众安全感较高。经统计,2013年至2016年8月,全区共发生治安案件17667起,其中,2013年4793起,2014年4813起,2015年4886起,2016年1至8月3176起,平均每年治安案件数量在4800起左右,行政拘留1200人左右,罚款400件左右,警告100人左右,调节结案1500起左右,治安状况总体平稳。

(四)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升。近年来,公安机关注重加强干警作风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树立公安队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新形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和人民警察的形象总体评价良好,满意度较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总体评价良好,测评总体满意度为98.5%。

三、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民的法治意识与现行法律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虽然公安分局在宣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总体来看,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经过普法,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群众对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知之甚少。同时宣传的受众面还比较窄,针对性不足,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针对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还存在盲区,普法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二)执法理念有待继续转变,规范化程度仍需提高。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还未完全转变,执法素质有待提高,取证、时限、程序和公民权益意识仍需增强。部分基层派出所仍然存在重刑事案件、轻治安案件的现象。片警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保持经常性联系还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法律,它所限定的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联。但有些代表、企业和群众反映,有的公安派出所存在“重办案、轻入户”现象,有的派出所管片民警更换频繁,对辖区情况了解不够多。我们对全区51个社区今年1至8月份管片民警深入社区情况进行了专项问卷调查,大部分管片民警能够深入社区,也有个别管片民警经常不到位。

(三)执法保障水平有待逐步提高。机制保障还不够到位,收缴、追缴、没收物品的出口,罚缴分离等相关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进。部分治安调解室没有配备具备专业资质的调解人员,社区治安防控力量相对薄弱。全区总体技防覆盖率为64.15%,辖区视频监控存在不少盲区,对震慑犯罪和调查取证带来困难。经问卷调查,各派出所反映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监控覆盖率比较低,监控设备老化占据第1位。同时,存在电脑等办案设备老化且数量不足、软硬件不配套的情况,影响办案效率。

(四)对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和控制有待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从2013年到现在,全区平均每年约有10000套房屋出租,依法登记的有8000多套,还有1000多套没有登记,即使登记的出租房屋,对承租人的登记也不够全面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存在着“不发案不管,发了案才管”的现象。从2013年到现在,平均每年只处理此类案件200起左右,处罚数量不足200起。

(五)涉毒案件呈上升趋势。我区涉毒案件逐年增多,以青泥洼桥地区为例,2013年发案数为57件,涉案人数为60人,2014年发案数为85件,涉案人数为89人,2015年发案数为151件,涉案人数为160人,以2015年比2013年,发案数和涉案数均增长近3倍。再以秀月所为例,2013年和2014年,涉毒犯罪仅排在第5位,而2015和2016年,涉毒案件均上升到第1位。从全区来看,2013年涉毒案件为328起494人,2015年达到657起865人,也分别几近增长1倍。毒品犯罪已经占治安案件的近20%。

(六)人员队伍状况有待逐步改善。目前全区各派出所编制数为494人,实有人数(在编在岗)为463人,其中20到30岁的106人,占22.9%,31到40岁的98人,占21%,41到50岁的156人,占33.7%,51到60岁的113人,占24.4%。人员的年龄结构不甚合理。以上警员在执法资格考试中,有416人通过了考试,有47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在通过考试的人员中,获初级资格的334人,占80.3%,中级的82人,占19.7%,高级的0人。执法 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力度。要把重点放在辖区单位和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上,要与区司法局和各街道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板、电子屏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盲点和死角,真正做到让辖区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二)进一步加强与社区、辖区单位和群众的广泛联系。民警经常深入社区、深入群众身边不仅能让广大居民增强安全感,更可以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及时破解案件。针对许多群众不认识本辖区片警,叫不出社区片警的名字的现状,建议公安分局加强对社区民警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减少人员更替,尽量保持社区民警的稳定。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受经费等原因所限,目前公安派出所的办案设备老化且数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建议公安分局对全区的技防设备和各派出所的办案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分批加以解决。

(四)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和控制。流动人口能否有效管理是影响辖区治安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出租房屋直接涉及到外来流动人口问题,往往是藏污纳垢所在。建议中山公安分局对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问题建立常态化的普查、巡查、检查和监督管理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尽最大努力消除这一治安隐患。

(五)要高度重视并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毒品犯罪对社会危害巨大,应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面对涉毒案件的多发高发态势,公安机关要对涉毒犯罪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采取强势手段,增强打击力量,加大打击力度。要格外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控,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铲除这一严重危害社会的毒瘤。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员的合理配备。警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执法水平。面对人员相对老化的现状,要发挥老同志以老带新的作用,要有意识地积极培养新生力量,让年轻同志尽快成长成熟。要在高级执法资格人员上实现零的突破,要进一步扩大中级资格人员的比例,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使基层派出所人员素质有新的提升。同时,在问卷调查中,有4个派出所反映人员紧张,警力不足,应引起重视。另外,面对辖区各派出所治安案件数量不均衡的情况,如青泥洼桥派出所2013年到2016年8月案件2924起,而老虎滩派出所只有480起,应合理配备警力,满足工作需要。

分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