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27日举行,副主任常强、董曙勤、孙惠民、王猛和委员王晶、边立红、毕艳波、刘觉民、刘锡德、李东军、李兆明、李静、杨立斌、杨艳、陈乐德、孟泓禄、顾宏、陶乃钧共18人出席会议(主任于笑,委员王宏茂、包春艳、杜峻岐、周树贵因病、因事请假缺席)。区政府副区长岳君年、区法院院长刘长财、区检察院检察长姜洪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主任訾玉茹,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猛主持。

会议听取《中山区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所提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中山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一、听取《中山区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5月16日,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这个报告,认为近一年来,区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在区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稳步落地,初见成效。会议要求区法院,一要巩固改革成果,探索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办案工作质量提高;三要强化和突出法官专业能力和素质培养,完善法院教育培训体系,促使法官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四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主任会议意见,本次会议不再对这个报告进行审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所提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中山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票决,任命林驰为中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两年,任职至挂职期满),易斌为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安健茹、姜林、董其萱3人的中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