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大连市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举行,副主任常强、董曙勤、孙惠民、王猛和委员王宏茂、包春艳、边立红、毕艳波、刘觉民、刘锡德、杜峻岐、李东军、李静、杨立斌、周树贵、孟泓禄、顾宏、陶乃钧共18人出席会议(主任于笑,委员王晶、杨艳、李兆明、陈乐德因病、因事请假缺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郭云峰,区法院副院长辛振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嘉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主任訾玉茹、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宝锋、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主任索跃伟、办公室副主任吴永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董蕾,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惠民主持。

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关于中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中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同意彭建伟、常强、孙惠民、刘莎莎请求辞去中山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长财辞去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洪星辞去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一、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提请,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秦保清中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听取《关于中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中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中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94名,各选区依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共选出代表185名。期间,因一位代表病故,实际产生代表184名,全区空缺代表名额10名。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18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予以公告。

四、《关于同意彭建伟、常强、孙惠民、刘莎莎请求辞去中山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书面)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次主任会议,同意彭建伟、常强、孙惠民辞去大连市中山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刘莎莎辞去大连市中山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根据辽宁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向本次会议进行报告。

五、审议通过《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长财辞去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根据本人提出辞呈,会议决定接受刘长财辞去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六、审议通过《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姜洪星辞去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根据本人提出辞呈,会议决定接受姜洪星辞去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