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以来,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树立正确的诉讼监督理念,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执法理念、监督力度、诉讼监督能力和诉讼监督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诉讼监督工作的意义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监督能力要进一步提高,以确保法律的公平正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努力形成诉讼监督工作合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深刻认识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认识,坚持独立行使检察权,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诉讼监督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机制,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工作实效。完善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检务督察机制,细化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特别是要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要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突出问题。民事纠纷易引起上访事件,执行难更是突出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也有执法人员自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由于事前事中监督力度不够,错失取证时机,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做好事前事中监督,控制住证据非常必要。此外,对民事案中的行政干预要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建议采用大数据对刑事案件审讯记录进行筛选,从而加大对刑事案件量刑监督。

三是强化管理,不断提高诉讼监督工作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在改革中实现对诉讼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加强高素质法律人才、诉讼监督人才的选拔培养,强化法律监督业务知识培训。突出对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监督,强化案件动态流程管理,落实检务公开与人民监督员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