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四个主动”措施
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八月的中山以追求卓越的品质、打造精品的意识为引领,站在我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自区委全面启动创城工作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强烈的时代责任感,立足人大实际,充分发挥作用,采取“四个主动”措施,积极助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一、召开党组会议,主动落实创城精神

积极支持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人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中山区实绩考核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区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并在全体机关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结合区委赵敏书记讲话精神,对人大机关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落实好人大换届选举组织责任的同时,结合人大日常监督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参与创城。

二、深入宣传发动,主动凝聚合力

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途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宣传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倡导树立良好家风家教,推广中山精神,讲好中山故事。人大机关每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评论、转发,形成宣传合力,努力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注重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辖区百姓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意愿和要求,争取人民群众支持,突出市民主体地位,更好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三、强化监督职责,主动服务大局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作为积极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方式,不断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一是推动停车行业理性发展,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对我区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开展调研,引导区政府按照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从规划、建设、执法、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推动满足居民健身需求,做优宜居城区文化。视察我区山林公园、登山路径建设工作情况,促进区政府进一步落实《大连市绿化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法规,着力满足城市居民对休闲、健身、娱乐户外空间的迫切需求,实现绿化建设“民生化”,绿地建设“精品化”,规划建设“精细化”。

三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倡导文明施工管理。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辖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提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进文明施工管理等建议。

四、开展志愿活动,主动对接基层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人人共享,创建工作也必须人人参与。为响应区委号召,中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机关干部结合“特殊奉献党日”活动,深入人民路街道福寿社区,与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共同开展“共治美好家园、共享文明成果”创城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创城贡献力量。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在工作日完成好换届选举各项重大任务的基础上,利用休息日,重点做好慰问社区工作人员、清理楼道、向社区居民宣传创城等工作,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体现出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助力营造良好创城氛围。

在下一步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全力保障、倾力助推、合力共创,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共同参与,让文明之花在中山区绚丽绽放。